【问】最近我出差,正好遇到双休日,请问双休日出差是否属于加班?
【答】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这是一种情况,劳动者双休日出差,并进行了正常工作。
但是,如果劳动者双休日出差,未从事工作,则不能认定加班。
总之,要根据劳动者实际工作的有效时间来理解出差加班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