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虽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金的劳动者,是否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我查了相关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劳动合同终止。而《社会保险法》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可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至最低年限,再办理退休。对于虽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金的劳动者,是否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答:《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根据该项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补缴养老保险费用至十五年的规定年限,指的是缴费年限,而非劳动关系存续年限。其与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的相关规则不存在冲突。

来源 fa51.cn 2018-10-17 21: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