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重新就业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问】

张师傅在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并领取退休金后,进入某工厂工作。在上班途中遇车祸受伤。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也就是说退休人员再到公司上班只属于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不能成立,所以上班途中所受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成都律师团队-fa51

来源 www.fa51.cn 2019-03-10 10: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