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一、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试用期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咨询律师解答
(一)试用期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只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违法的。
(三)没有约定试用期怎么办?
(四)试用期内的权利是一样的吗?
(五)试用期内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吗?
(六)禁止设定变相试用期。
(七)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
(八)试用期超过法定的部分无效。
(九)试用期与实习期的区别。